1.农产品出口受阻
由于一些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国家的严格卫生检疫制度,使我国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等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受阻的农产品品种在日益增多,出口屡遭禁入、退货或索赔。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世贸组织成员已从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延伸到发展中成员,如韩国、新加坡等。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达100亿美元左右。
2.出口产品竞争力减弱
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企业,往往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我国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的绿色标志,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同时发达国家还通过设置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征收绿色关税,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日本1999年1月6日出台的最新的《家畜传染病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这无疑增加了我国猪牛羊肉的出口成本。
3.包装材料和包装技术难以适应
发达国家已经通过有关法律,建立绿色包装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2)建立存储返还制度。(3)强制再循环或再利用等。由于这些规定是按照发达国家的国内资源条件、消费偏好等因素确定的,发展中国家必然难以适应,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像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