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吗?
合作社贷款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而且农村合作社贷款是有审批排序的,按以下项目排序考虑:
(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
(三)农机具贷款;
(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贷款流程一般为: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二、农业合作社可以商业贷款吗?
可以商业贷款,只要是正规的合作社,合法的,都可以商业贷款
三、农业合作社,能贷款吗怎么贷?
农业合作社可以无息贷款的,个人最多贷五万。补充: (一)已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填写《农户借款申请书》。 (二) 信贷内勤人员认真审核《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户贷款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农户经济档案》进行核实。 (三)信贷内勤人员核实无误后,办理借款手续,与借款人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交给信用社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 (四)信贷内勤人员同时登记《农户贷款证》和《农户经济档案》。 (五)借款人必须在《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签字并加按手印。
四、农业合作社能贷款吗怎么贷?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村信用社可以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
(四)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五)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六)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把注册资本金存入所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不良嗜好,无逃废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八)具有与合作社经营相适应的熟知养殖、种植等技术的专业人员或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相适应的养殖、种植等技术支持;
(九)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含)与合作社经营业务相关的从业经历;
(十)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五、合作社贷款多少利息?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主要是一年期为50000*利率*本金,提前还:实际天数/365*50000*利率*本金。实际上农村信用社贷款和银行贷款的利息算法时一样的,主要的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时间*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六、养殖合作社如何贷款?
你说的贷款还是说申请补贴啊贷款去银行就可以了只要有养殖合作社的手续,经过考察后,可以以企业法人的资格贷款
七、农民合作社贷款政策?
1、合作社需要到工商行政的部门进行核准登记,然后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营业执照。
2、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自有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
4、定时会向农村信用社报送相关的材料。
5、自愿接受信贷监督与结算监督。
6、在申请的银行开设存款账户。
7、没有不良的欠款记录。
8、包括申请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养殖合作社贷款方法?
首先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年满18岁。
第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信用登记最低为A级以上。这样就可以在信用社申请贷款了。
九、农业合作社名称?
一般是地名+合作社主营产品名连接在一起,只要不与其它合作社重复就行。如丹凤县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
十、农业合作社章程?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制定章程是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
章程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或盖章。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规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6)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7)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8)章程修改程序。
(9)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0)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11)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实践中,应立足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参考农业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订本合作社的章程,但不能照搬照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