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动迁了,在村里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怎么安置?
农村里面,对于这个动迁的问题,那么在农村里面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是怎么安置的?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情况进行解读。那么我们根据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给大家分析一下。
搬迁安置,根据户口进行。
其实很多地方进行搬迁,整个农村搬迁的情况之下,基本上会根据农村的户口进行分配和安置。
因为对于农村里面现在新生的户口。或者说新的户口里面很少有人被申请得到宅基地,或者说有宅基地。
所以这个情况来看,对于我们这边目前已经搬迁的情况,确切的来讲是根据农村户口进行分配住宅房子。
安置房也是对于这个标准进行分配的,比如说一个户口里面有几个人口,然后它所分配的大小也会不一样,所以面对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觉得最合理的方法就是根据户口的情况进行分配。
宅基地和房子,怎么过是作为补偿的依据。
对于这个情况来看其实多半的情况,都会对于搬迁有相对应的补偿。那么补偿的依据就是根据宅基地和房子。
因为很多地方农村里面进行搬迁之后就会征用这些土地,或者说需要回收这些土地,那么作为补偿的依据就是宅基地和房子的所有权以及各种各样的相关的证件。
所以在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就是这样子。搬迁的时候安排分配房子,多半都是通过户口进行分配和调剂的。那么对于房子和宅基地有房子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没有的时候,则没有相对应的补偿。
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
每个地方的情况可能不一样,毕竟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您是有不同的情况出现。比如说有的地方里面所出现的安置问题,就是以现有房子的情况进行安置。
给予安置的房子面积,必须和现住宅,房子的面积相等,如果少了则将给予多少资金的补助。
有的地方呢,就是按照户口按照人口来分配安置房的面积,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觉得针对于每个情况每个地方的经济能力不一样的时候,应该根据当地的情况为准。
这个时候大家可以直接进行到我们当地相对应的部门进行咨询,这样可以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
二、想问下农村宅基地动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一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有宅基证的,一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房产证。在拆迁的时候,一般只要是有证件来证明房屋的权属以及合法性的话,拿补偿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缺少宅基或者是房产证的话,可能房屋还需要进一步的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合法房屋了才有补偿。一般宅基证和房产证不会都有,所以根据房屋占地的性质有一个即可。
三、农村宅基地回迁安置房城镇人能否?
农村宅基地回迁安置房城镇人也能有,这就是有合法宅基地老屋的城镇人,为了让他们通过拆迁协议,特别制定政策,可以给他们安置房,但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受的保障房不给他们,这本身是非常人性化的政策,也就是为保护他们的房产不受损失,宅基地政策是不能享受的。
四、北京昌平农村拆迁宅基地面积如何认定?
核心提示: 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 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按照拆迁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40%给予补偿。现有宅基地面积超出上述规定标准,但共同居住人口中有符合另行审批宅基地条件的,经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确认后,可以按分户处理。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受益人的认定?
宅基地的拆迁款一般分为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两大部分,如果房屋重建那么原可以作为遗产的房屋已经灭失,那么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你们是拿不到的,如果宅基地没有更名的话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是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的,如果宅基地更名了房屋也重建了,那么你们只能请求原房屋的价值要求赔偿了
六、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遇拆迁,回迁安置房归宅基地人,还是出资人?
宅基地以登记信息确定,拆迁补偿双方可根据协议协商处理。
七、农村宅基地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
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八、农村宅基地一户两宅是如何认定的?
农村宅基一户两宅是不能认定的,也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因为,农村宅基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依法转让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房的,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如果你们是一户两宅就是违规占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是要交还村民委员会统一安排使用的。
九、农村宅基地如何合法转让给外地人?
农村宅基地,无论你何种方式转让给外地人,也是不合法的。因为,农村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并符合建房用地使用条件的,经过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才能依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严禁买卖和非法转让村集体所有土地。
十、离婚时农村宅基地上共同建造的房屋如何分割?
一、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
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二、分割方式。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
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房产律师提醒:1、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只有户口迁移到婚姻缔结地所在村里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
也才能将其作为核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
2、家庭成员共同建房居住时应及时做出约定。
由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不能做出书面约定的,也应邀请村委会领导或相关无利害关系的亲属对房屋分配的口头约定进行见证。
3、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