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安全验收的主要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
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
二、农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规定?
项目评审方面,国家农发办指导意见要求遵循“依法依规、独立评审、客观公正、择优选项”的原则,规范评审程序、创新评审方式、强化评审监督,切实提高项目评审工作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
具体而言,项目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申报项目合规性、建设方案可行性、投资方案可靠性、效益分析合理性以及申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
在竣工验收方面,国家农发办要求以核实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为核心,以核查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为主线,以查验项目工程质量为重点。
三、农业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农业项目投资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水改旱、旱改水、农村自来水改造,修建农耕路等
四、项目验收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入库通知确定的建设规模及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预算或实施方案;
(二)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质量核定情况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变更调查和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工程管护措施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标准参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其他相关规范执行。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应提交材料:
(一)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二)项目入库申请及入库通知书;
五、项目验收依据是什么?
项目验收具体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验收意见?
1、明确采购验收环节的地位。
《政府采购法》第41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法定的不可缺少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法定地位,将其纳入政府采购的必备程序。要出台具体规定,明确验收相关人员职责。集中采购机构经办采购人员及验收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要加强采购人验收的技能培训,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检验采购人的验收质量。采购人也应建立政府采购验收档案,增加验收工作的系统性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制度,采购合同、采购经办、采购验收实行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明确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职责,防止验收、监督缺位,验收标准方法应当在标书中事前说明。
2、坚持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对单位组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要有程序制约,并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群众监督制度,公布验收结果。采购人不仅要在组织验收时派出职工代表参加,而且要从项目设计、信息发布、招标程序以及实施过程中,让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有权参与监督、行使发言权。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采购管理机构反映,私自与供应商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造成损失的自行负责,财政部门一经发现将拒付相关货款,并将供应商履约情况列入考核。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接收、验收和付款等违反合同约定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完善未中标供应商监督机制。
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一方面可以验证政府采购的公正严谨,另一方面也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有效手段。因为供应商具体参加了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对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程序、配置的细微差别有着更为详细的了解,特别是利用供应商的专业知识、行业的通晓更能发挥其有效的监督作用,这也是对验收环节更好的监督。如果验收达到预期效果,能让供应商对招标的公正性心悦诚服,同时对参与今后投标又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4、建立健全供应商考核登记制度。
针对不同程度的不诚信行为,制定不同的处罚措施,在验收环节中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移交工商、质量监督等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的市场信用体系。
一是建立供应商资格准入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以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求为前提,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市场准入资格审查,尤其是对供应商的遵纪守法、商业信誉、履约业绩、依法纳税能力等基本条件进行重点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库。对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确保“讲信誉、守承诺、质量好、服务优”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进入采购市场,享受无差别、无歧视待遇开展公平的采购市场竞争,避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净化采购市场,以保证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二是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档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遵纪守法情况、履行合同情况、投诉情况等诚信状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备案,便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要不断地对供应商的诚信等级、廉政水平、服务态度、供货质量、完成时限、资质水平、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等进行考核,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不断吸纳新鲜血液,剔除不合格者,保持供应商群体的朝气与活力。
三是建立供应商履约质量担保制度。建立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制度是保护采购人利益的基本措施之一,它可以用经济手段来制约供应商,督促供应商按约履行义务。依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采购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约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的标准、支付方式与返还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督,促使其诚信守约,确保政府采购产品好、质量高、服务优,维护政府采购的社会信誉和良好形象。
5、成立专业性的验收组织。
以规范公共采购合同的验收行为,要求必须具有公正的第三方验收程序规则,要求主要验收人员不得为原先的采购人员,以避免出现串谋等违规违纪行为。这种方法将更为超脱公正。然而,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验收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也可以由采购人自己进行,法律没有规定验收过程中利害关系人必须回避。政府采购监督有审计、纪检、监察等各种监督机构参与,但都不够全面,他们的监督也都局限在招标环节,不能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可以设想成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专职专业验收机构,应当由以下人员组成: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质量检测机构人员、供应商代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表,另外如有必要还可以邀请纪检部门代表参加验收。我们应当根据不同验收标的成立不同的验收小组,对技术验收环节所需要的技术人员的选择要“量体裁衣”,避免验收环节“真空”隐患。
6、加强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的追究。
由于验收是政府采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而且是对整个采购行为最后把关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上发生差错,必然会给整个采购行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纪律约束,规范验收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一是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同时验收结果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但又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协商减价接受。三是验收结束后,每名验收人员都要在最后的验收文件上签字,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对于验收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根据其错误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那些与不法供应商沆瀣一气、收受贿赂造成国家、单位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以人为本,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
搞好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环节关键在人,因此,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人为本,提高和优化采购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到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严格准入制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开招考和严格考试方可确定其准入的资格,采购单位要挑选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业务能力强、使项目质量监督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来完成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工作。三是严格培训和奖惩。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实行考核上岗制度,提高采购队伍整体素质。同时辅之以严明的纪律和公正的赏罚,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坚决杜绝政府采购中权利寻租产生的根源。
七、验收体系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新规范内容
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GB50204-2002(201版)相比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说明
八、农业的项目流程是什么?
农田整理项目到,生产项目管理,销售技巧项目。
九、基坑验收的主要内容?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验基坑槽。
主要检验以下内容:
1、地基及地下水位是否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图纸相符;
2、有无破坏原状土的结构或较大的扰动现象;
3、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基坑验收记录。
十、货物验收的主要内容?
货物验收包括验收准备、核对凭证和实物检验3个作业环节。
1)验收准备
仓库接到到货通知后,应根据商品的性质和批量提前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准备。安排好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用料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数量验收的装卸搬运人员。
(2)资料准备。收集并熟悉待验商品的有关文件,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3)器具准备。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如衡器、量具等,并校验准确。
(4)货位准备。确定验收入库时存放货位,计算和准备堆码苫垫材料。
(5)设备准备。大批量商品的数量验收,必须要有装卸搬运机械的配合,应做好设备的申请调用。
此外,对于有些特殊商品的验收,如毒害品、腐蚀品、放射品等,还要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2)核对凭证
入库商品必须具备下列凭证。
① 入库通知单和订货合同副本,这是仓库接受商品的凭证。
② 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③ 商品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若商品在入库前发现残损情况,还要有承运部门提供的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作为向责任方交涉的依据。
核对凭证,也就是将上述凭证加以整理全面核对。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实物检验。
3)实物检验
所谓实物检验,就是根据入库单和有关技术资料对实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
(1)数量检验。数量检验是保证物资数量准确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一般在质量验收之前,由仓库保管职能机构组织进行。按商品性质和包装情况,数量检验分为3种形式,即计件、检斤、检尺求积。
① 计件是按件数供货或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做数量验收时的清点件数。一般情况下,计件商品应全部逐一点清,固定包装物的小件商品,如果包装完好,打开包装对保管不利。国内货物只检查外包装,不拆包检查;进口商品按合同或惯例办理。
② 检斤是按重量供货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做数量验收时的称重。金属材料、某些化工产品多半是检斤验收。按理论换算重量供应的商品,先要通过检尺,如金属材料中的板材、型材等,然后按规定的换算方法换算成重量验收。对于进口商品,原则上应全部检斤,但如果订货合同规定按理论换算重量交货,则应该按合同规定办理。所有检斤的商品,都应填写磅码单。
③ 检尺求积是对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如木材、竹材、砂石等,先检尺后求体积所做的数量验收。凡是经过检尺求积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磅码单。
在做数量验收之前,还应根据商品来源、包装好坏或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对到库商品是采取抽验还是全验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数量检验应全验,即按件数全部进行点数,按重量供货的全部检斤,按理论换算重量供货的全部先检尺,后换算为重量,以实际检验结果的数量为实收数。
有关全验和抽验,如果商品管理机构有统一规定时,则可按规定办理。
(2)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尺寸精度检验、机械物理性能检验和化学成分检验4种形式。仓库一般只做外观检验和尺寸精度检验,后两种检验如果有必要,则由仓库技术管理职能机构取样,委托专门检验机构检验。
① 在仓库中,质量验收主要指商品外观检验,由仓库保管职能机构组织进行。外观检验是指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验商品的包装外形或装饰有无缺陷;检查商品包装的牢固程度;检查商品有无损伤,如撞击、变形、破碎等;检查商品是否被雨、雪、油污等污染,有无潮湿、霉腐、生虫等。外观有缺陷的商品,有时可能影响其质量,所以对外观有严重缺陷的商品,要单独存放,防止混杂,等待处理。凡经过外观检验的商品,都应该填写“检验记录单”。商品的外观检验只通过直接观察商品包装或商品外观来判别质量情况,大大简化了仓库的质量验收工作,避免了各个部门反复进行复杂的质量检验,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② 商品的尺寸精度检验由仓库的技术管理职能机构组织进行。进行尺寸精度检验的商品,主要是金属材料中的型材、部分机电产品和少数建筑材料。不同型材的尺寸检验各有特点,如椭圆材主要检验直径和圆度,
管材主要检验壁厚和内径,板材主要检验厚度及其均匀度等。对部分机电产品的检验,一般请用料单位派员进行。尺寸精度检验是一项技术性强,很费时间的工作,
全部检验的工作量大,并且有些产品质量的特征只有通过破坏性的检验才能测到。所以,一般采用抽验的方式进行。
③ 理化检验是对商品内在质量和物理化学性质所进行的检验,一般主要是对进口商品进行理化检验。对商品内在质量的检验要求一定的技术知识和检验手段,目前仓库多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一般由专门的技术检验部门进行。
以上质量检验是商品交货时或入库前的验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尚有完工时期的验收和制造时期的验收,这就是指在供货单位完工和正在制造过程中,由需方派员到供货单位进行的检验。应当指出,即使在供货单位检验过的商品,或者因为运输条件不良,或者因为质量不稳定,也会在进库时发生质量问题,所以交货时入库前的检验,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