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机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为了切实提高农机设备的使用效率与质量,进一步减少农机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必须在新形势下有效开展农机监理工作。
1 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的困境
1.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跟上农业机械快速发展的新形势。首先,农业机械发展和更新速度较快,与之相关的法律程序、司法实践函待相应的法律法规推陈出新。其次,我国农业生产地域广阔,各地农机使用情况各有不同,这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造成了监理工作的难题,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机监理地方规章制度。第三,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农机监理人员的不当行为纠正力度有限,还不能对监理部门出台相应的监理规范和监理标准。由于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机监理作用的发挥。
1.2监理执法效能较低
从事农业监理执法人员的监理效能较低,监理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执法素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首先,农机监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道德素质相对较低,影响了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非专业农机技术人员大量存在农机监理队伍当中。其次,农机监理人员的执法意识过重,服务保障意识过轻,没有发挥出服务农民群体的重要作用。第下,我国农业生产地域广泛,农机使用需求与情况各有不同,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农机监理执法和服务的复杂性问题,要求实际从事农机监理人员有更为专业的技术和执法素质。
1.3农机监理政策无法有效实施
国家对农机监理工作的越来越重视,但是基层往往无法保障农机监理政策的有效落实。首先,基层农机监理人员数量有限,正规农机监理编制较少,监理人员素质又相对较低,从而严重阻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地方执行国家农机法律法规不严格,执行标准往往就低不就高,导致广大农民群众无法第一时间就享受到国家的农机优惠政策。第三,农机手续繁多,办理农机设备使用手续时间过长,给农户带来了严重不便。
2 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的发展思路
2.1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促进农机监理事业快速稳定发展的前提是保障农机监理政策的有效落实。为此,地方政府应当配套国家农机政策法规,积极出台地方性政策,保证农户正常有效使用农机设备,促进农机监理工作的正常执行。首先,进一步配齐基层农机监理人员,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机监理工作队伍。其次,为农机监理人员建立岗位职责,保证农机监理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监理政策法规。第三,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保证农机监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发展,切实提高政策实施质量。
2.2抓好农机执法检查
农机执法检查是保证日常农机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方式和必要条件,为了发挥出农机监理的效率,必须加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首先,把农机监理执法检查当作长效工作来抓,切实保证对无证无牌农机设备的高压态势,严防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其次,积极开展农机设备的年检和牌照的审验工作,进一步消除农机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第三,进一步在农忙时节深入到乡镇村屯开展农机设备的上门检查与服务工作,保证修复设备补检工作正常开展,从而保障农机设备的正常运转。
2.3促进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农机监理部门在执法的同时还负有服务职能,应当切实的将服务与执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按照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促进监理工作有效开展。首先,增强监理服务功能,进一步简化农机事务办理的程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对符合农机设备办理要求的要限时办理证照。其次,增强服务和履职效果,积极的开展送证下乡和送安全下乡活动,积极的在农忙时节帮助农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切实帮助农户解决农机使用难题。第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辅并重的工作态度与方式,积极宣传农机使用法规,及时帮助农机用户解决使用难题,不断与农机户增进情感,保证农机户正常使用农机。第四,严肃工作纪律与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切实贯彻惩处“四风”问题的从严态势。
3 结论
农机监理是农机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农机监理工作的能力,切实满足农户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需要,必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积极出台必要的农机法律法规,完善农机监理的内部管理制度,为促进基层农机事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