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综合执法有?
农业执法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农业行政执法内容包括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饲料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
二、农业综合执法股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机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三)负责兽药(含蚕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动植物(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负责林地、林业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八)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九)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工作。
(十)承办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农业综合执法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4.《兽药管理条例》
15.《农药管理条例》
16.《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1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8.《植物检疫条例》
19.《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
四、农业综合执法怎么考?
答:考农业综合执法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30日至2004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农业综合执法立案程序?
答:农业综合执法立案程序:
1、对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在处罚后应采取补填《立案登记表》的形式予以补办立案手续,补办手续应当于日内完成。
2、其他案件,应由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有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3、有关批准立案的负责人,应在收到《立案审批表》后尽快决定是否立案。
4、所有立案手续应在七天内完成。
5、对于有关机关书面提请处理的案件,监督所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将《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相关行政机关。
六、农业综合执法的内容?
内容包括:农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产品销售,农机监理,畜牧(宰杀)防疫,渔政,农经,森林防火,桔杆禁烧,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
七、综合执法装备配备标准?
技术监控室 不少于 1 间 1间 1间 不少于 1 间 1间 1间 1间 按需配置 1间 库房 不少于 200 平方米 不少于 200 平方米 不少于 100 平方米 每5 人配备 1 辆, 每 5 人配备 1 辆, 执 巡查 每3 人配备 1 辆 每机构不少于 2 每机构不少于 2 法 用车 辆 辆 车 暗访 辆 不少于 1 辆 不少于 1 辆 按需配置 用车 台式计算机 每人1 台 每人1 台 每人1 台 执 便携式 计算机 法设
八、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执法职责清单?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渔政纳入农业综合执法吗?
2018年机构改革后,渔业执法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最明显的变化有两个:
一是渔业执法由原先的中国渔政一家负责,转变为渔政、海警、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同配合;
二是各地渔政执法机构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保持独立设置,有的纳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有的与其他行业执法队伍综合设置。
十、农业综合执法三要素?
1、在制作现场笔录文书要“规范”。所有文书统一、规范、格式化,使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专用法律文书格式,做到记录客观、详实、准确。
2、收集证据要“缜密”。对现场调查、监测及书证物证等证据收集齐全、真实。
3、适用法律法规要“精准”。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够熟练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款,做到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