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一
地下水质量标准 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 (GB/T 14848-93 199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14年7月29日,在国土部召开的《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张作辰透露,在现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实施近20年之后,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修订。目前新标准已完成初稿,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将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
2015年8月1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公示了《地下水水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行业标准报批稿。该标准将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结合我国实际,将原标准的39项指标增加至93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47项,所确定的分类限值充分考虑了人体健康基准和风险。该标准可以作为我国地下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依据。
2017年11月,国土资源部组织修订的《地下水质量标准》,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与修订前相比,新版标准将地下水质量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并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做了进一步细分,水质指标由39项增加至93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47项。该标准的修订将为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提供支撑。
基本信息
中文名地下水质量标准外文名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实施时间1994-10-01修订时间2017年11月08日审查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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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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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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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详细内容参考
分类指标
项目序号
类别标准值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1
色(度)
≤5
≤5
≤15
≤25
>25
2
嗅和味
无
无
无
无
有
3
浑浊度(度)
≤3
≤3
≤3
≤10
>10
4
肉眼可见物
无
无
无
无
有
5
pH
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