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爆款认定标准?
食品(包括原料和加工制品)都具有色、香、味、形、性状,食品性状不同,其品质也不同,可以通过感官进行鉴别。
一般食品的性状多是用文字作定性的描述,进行鉴别时,也多是凭经验来评定。但是人的感觉器官由于受到生理、经验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认识和判别能力均可能出现差异,因而必须对某些食品的感官性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
如新鲜水果和蔬菜(主要是果蔬类,如西红柿)的成熟度,以色度作比较;淀粉的白度,以光的反射率来检查;酒的香气,以确定出的成分来鉴别等等。
对食品的感官检验,包括检查食品的颜色、气味和组织形态三个方面。
1、看食品的颜色:食品都具有特定的色泽,如食品颜色异常,非常鲜艳,可能加入了非食用色素或加入了过量的食用色素所致;如食品颜色较正常颜色变淡,可能是掺入了其他物质或者食品本身或原料变质发霉。
2、闻尝食品的气味或口味:食品都具有各自的气味和口味,如山楂很酸,啤酒辛涩。闻尝食品有无异常气味和口味,可以为食品是否纯正提供依据,如品尝到味精有咸味,可以判定在味精中掺入了食盐。
3、观察食品的组织状态:食品均有本身的组织形态,有的呈固体、液体或粉末状;有的圆,有的扁,有的有棱有角;有的软,有的硬。如正常的木耳为革质,脆而弹性差,手感不硬,而掺了糖或掺了碱的木耳,手摸发软而不脆。
二、食品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普通食品使用“可治疗”“可治愈”等医疗术语、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等,构成食品宣传欺诈。
《办法》规定,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情形,属于产品欺诈行为。虚假标注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标志,虚假标注“酿造”“纯粮”“固态发酵”“鲜榨”“现榨”等字样,属于食品标签、说明书欺诈。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数据、材料和样品等情形,属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欺诈。
对于有食品安全欺诈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法》除规定相应的罚款,还将给予信用惩戒,将其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
三、散装茶叶是食品还是初级农产品?
散装茶叶属于农副产品。根据农副产品的定义和分类,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经一定加工工序初制而成的毛茶属于食用农副产品。但精制茶,保健药茶,茶饮料不在农副产品范围。
四、初级农产品和保健食品区别?
1、范围不同:初级农产品包括经粗加工或初级加工的产品。例如,《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条规定,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茶叶、菌类、畜禽、禽蛋、奶产品、水产品、蜂产品等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以及经过清洗、分拣、打蜡、干燥、去壳、切割、分级、包装、冷冻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未经加工或者仅经过挑拣、干燥、粉碎、分割、保鲜、包装等方法初级加工的可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竹笋、畜禽、肉品、奶、蛋、蜂蜜、水产品及食用菌等产品。
2、来源不同:对于农产品初加工应当区别对待,既不能一刀切地认定属于农业生产活动,也不能一刀切地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如果仅是对农产品进行简单处理以便利用或销售,按习惯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之一的,此类简单处理后的产品仍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而非《产品质量法》。
3、环节不同:对农产品的初加工,并非习惯上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而是足以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的,此类初加工后的产品就不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或《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督管理,有关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现做糕点临期食品的认定标准?
食品临期鉴定标准需要根据保质期来定,具体如下:
1、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比如罐头、糖果、饼干等。
2、标注保质期6个月-不足1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面、无菌包装的牛奶果汁之类。
3、标注保质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装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饭之类。
4、标注保质期30天到不足9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灭菌包装的肉食品,鲜鸡蛋等。
5、标注保质期16天到不足30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点心等。
6、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4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饮料、主食品、未灭菌熟食、未灭菌盒装豆制品等。
六、茶叶是初级农产品还是预包装食品?
是初级农产品。
1、茶叶本身是初级农产品,属于广义的食品,涉案产品虽经礼盒包装,但仍不属于预包装食品。
2、茶,灌木或小乔木,嫩枝无毛。叶革质,长圆形或椭圆形,先端钝或尖锐,基部楔形,上面发亮,下面无毛或初时有柔毛,边缘有锯齿,叶柄无毛。花白色,花柄有时稍长;萼片阔卵形至圆形,无毛,宿存;花瓣阔卵形,基部略连合,背面无毛,有时有短柔毛;子房密生白毛;花柱无毛。蒴果3球形或1-2球形,高1.1-1.5厘米,每球有种子1-2粒。花期10月至翌年2月。
七、蜂蜜究竟是食品还是初级农产品?
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或分泌物,经过充分酿造而贮藏在巢脾内的甜物质,等待7~15天的蜂蜜就会酿造成熟。
通常蜂农会将蜂巢中的蜜脾取出,置于摇蜜机中,通过离心力的作用摇出蜂蜜,然后再加以过滤,或者用压榨巢脾的方法将蜂蜜从蜜脾中分离出来并过滤。
无论是使用以上的那种方法,都不会改变蜂蜜的自然形状和化学性质,所以蜂蜜当然是初级农产品。
八、食品标准与法则的定义?
食品安全标准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各有关方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的对食品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文件。
食品安全标准具有科学性、可靠性、渐进性、强制性,任何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九、与食品接触材料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法规最顶层的是国家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定义是: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我国现有的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在《食品安全法》的之下包含四个标准体系:
2.1 第一类食品接触材料通用法规
2.1.1 GB 4806.1-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使用要求,协调各标准间的关系,多材质产品的全管理,安全阈值的管理方式,DOC等产品信息要求。
2.1.2 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6版标准规定了958种食品接触材料,其中塑料731种、涂料492种、橡胶167种、油墨189种、粘合剂521种、纸和纸板597种、硅橡胶等其他材料12种。
涉及1294种添加剂品种,与上一版相比,增加添加剂新品种364种,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添加剂198种,删除35种添加剂,同时,2016版扩大了允许用作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的范围。
十、农产品与食品有何区别?
农产品和食品是相关但不同的概念。农产品指的是从农业生产中直接获得的原材料,例如水稻、小麦、大豆、玉米、蔬菜、水果、畜禽等,这些农产品需要加工才能成为消费者可以直接食用的食品。而食品则是由农产品和其他原料加工、制作而成的可以直接食用的成品,例如饼干、蛋糕、面包、饺子、肉制品、罐头、饮料等。
农产品是食品产业的基础,通过加工烹饪可以制成各种各样的食品。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农产品是食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食品的品质和口感取决于加工食品时所选用的农产品的品质、新鲜度、季节等因素。
总的来说,农产品是食品生产的原材料,而食品是在农产品基础上加工而成的,两者紧密相连,互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