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产地证(简称CO) 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简称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中韩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K)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实施第一步降税,2016年1月1日实施第二步降税。 根据中韩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2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2%、进口额的91%。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20%,主要包括部分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矿产品等;韩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50%,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钢铁制品、化工产品等。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 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正式签署 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除此之外还有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FORM B),《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FORM R),《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S),香港转口产地证,香港不过境转载产地证等一系列原产地证书。 以上证书本公司均可代办,源头代办,效率高,100%真实有效,欢迎咨询/询价!!! 联系人:童小姐 QQ:235554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