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几年复审一次?
2年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每两年开展一次中期监测,监测不合格的淘汰,并要求各省(市)按照“等额增补”数量进行推荐。
国家龙头企业主要标准有:
1. 主营产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销售收入应占总销售收入比例70%以上,对电商企业要求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占农产品销售收入60%以上;
2. 企业规模: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要求总资产1.5亿元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电商企业要求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专业市场企业要求15亿元以上。
3. 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4. 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5. 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要求4000户以上,电商企业要求3500户以上。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货物量占总需求量比例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要求70%以上,电商企业要求50%以上。
6. 竞争能力:企业在同行业中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开发能力都处于领先水平,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业产业化的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包括国家级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规模龙头企业,属于农业产业,企业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70%以上,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1、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舍50%)的,且控股子公司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上,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可享受农业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什么?
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
五、申报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有哪些好处?
您好,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您。山东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主要有8项。
1.企业组织形式。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业务。企业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加值占总增加值70%以上,主业突出,产品优良。
3.加工、流通企业规模。资产总额:东部地区(包括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其他市为中西部地区)在1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1亿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规模。年交易额:东部地区10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5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无涉税违法行为。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近两年内未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2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农产品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8.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3%以上。
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什么?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由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8个部门共同认定,根据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企业经过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环节,达到标准,最终授牌。 为确保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8部门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每两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等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归哪里办?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归县级农业农村局或林业管理部门管理,
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企业达到“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3亿元以上规模”等条件,均可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上”等条件,均可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舍50%)的,且控股子公司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上,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可享受农业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从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年度起,对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 的所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产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 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
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起到了哪些作用?
主要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
二是带动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三是带动了农业实用技术应用推广,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
四是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不管给不给分,但希望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