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执法大队职责?
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行政新式执法制服优缺点?
综合行政新式执法制服,提高队伍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综合执法局要严格按照规定重点保障一线执法人员着装,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办公、人事财务等内勤人员,避免着装中的“大锅饭”现象。
三、农业执法大队如何加入?
农业执法大队加入不是随便能够加入的。作为一个志愿加入农业执法队伍的你来说,主要可通过如下渠道加入。
现行农业执法大队有主要有三种性质,执法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对执法类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加入或者相同性质编制人员调入;对事业单位性质的,需要通过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或者其它事业单位调入等。
四、农业执法大队主要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交通执法新式制服什么时候配发?
交通执法服装,9月1日前全部完成首次配发,所配胸号应当与执法证件编号一致!
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标志配发种类包括帽类、服装类、鞋类、标志类等4大类18小类。《办法》制定了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服的式样和颜色,并同步发布了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图册。在统一着装历史上,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着装管理制度尚属首次。
六、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穿制服吗?
司法部、财政部制定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涉及整合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职能,在更大范围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其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乡镇综合执法队即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乡镇综合执法队的制服样式应该和六大执法部门是一样的,标志的主体图案应该不变,只是将区别六大部门的一些标志性字样和图案取消。
七、农业执法大队怎么查处农药?
农业执法大队查处农药1农药真假,达不达标。
2销售商有没质资。
八、农业执法大队干什么?
主要职责:负责农牧系统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处罚职能;贯彻执行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肥、农药、种子、菌种、兽药、饲料的行为;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涉及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纠纷调解和查处;统一协调动检、植检、农机监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实验、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管;依法查处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九、河南省交通执法新式制服何时配发?
交通执法服装,9月1日前全部完成首次配发,所配胸号应当与执法证件编号一致!
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标志配发种类包括帽类、服装类、鞋类、标志类等4大类18小类。《办法》制定了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服的式样和颜色,并同步发布了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图册。在统一着装历史上,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着装管理制度尚属首次。
十、农业局可以管农业执法大队吗?
农业执法大队是县市级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归农业农村局领导与管理。
针对农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规定,县市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归属农业农村局管理,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畜禽饲养与疫病防治、牲畜屠宰与肉制品检验检疫等制度。